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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瞞資產 涉騙綜援66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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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3日 05:59
2011年06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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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來自內地中年婦一家五口聲稱家境貧困而申領綜援,惟10年後她被揭發漏報4個銀行戶口,令社署署方6年來多發逾66萬元綜援,她更被揭其中一個戶口一度有86萬元存款,中年婦昨就一項欺詐罪於區院受審。

一戶口存款多達86萬

被告林鳳開(48歲)早前曾承認控罪,惟因法官認為她未有犯罪意圖,案件需重新審理。她被控於2002年10月17日至08年4月18日期間,聲稱綜援申報資產屬真實,詐騙綜援金665,029元。

控方開案陳辭透露,被告的丈夫周日棠於1997年4月以入息低及健康欠佳為由,與被告及3名子女申領綜援。周當時報稱只得一個自己持有的銀行戶口,結餘為3923元。被告兩年後代替丈夫為申領人,並於02年10月出席社署定期覆查,當時被告透露有多兩個銀行戶口,分別由自己及丈夫持有,總資產只有1323元。被告於03年4月再出席覆查,報稱其家庭資產僅為1521元。

9次覆查 均報稱資產不過上限

由03年10月至07年10月間,被告先後接受9次覆查,均報稱其家庭總資產未有超越9.2萬元上限。社署於07年10月接獲投訴,指被告漏報資產,署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未有申報中國銀行在內的4個銀行戶口,其中中國銀行及前寶生銀行戶口存款,多達約86萬元和53萬元。社署特別調查組詐騙案調查隊於09年底重新評估被告的個案,發現被告其間獲多發66萬餘元綜援。

被告於09年6月20日被捕,警誡下表示明白有責任披露她及其家庭成員的銀行戶口,但因涉案戶口內的錢屬其家姑何健凌所有,而另一筆為數17萬元多的存款,實為其家翁周滿生去世,贈予被告子女的遺產,故未有申報。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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