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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走火劏房 即時跟進清拆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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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3日 05:59
2011年06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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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劏房影響消防安全問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明屋宇署會即時跟進現時28份劏房業主無遵從涉及走火通道的清拆令,包括考慮提出檢控。她又表示,將來實施的強制驗樓和驗窗計劃,政府會要求註冊檢驗人員向建築事務監督報告懷疑劏房的徵狀和個案,讓當局跟進。

林鄭﹕不排除檢控

馬頭圍道111號上周發生大火,造成4死19傷,兩名議員昨在立法會提出緊急質詢,針對政府處理劏房的執法問題。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指出,目前沒有全港劏房的詳細分佈資料,但政府會在今年內巡查超過1300個劏房單位,並清檢4.1萬幢樓宇的屋外違例建築,相信負責巡查的顧問公司若發現樓宇結構受劏房影響,會向政府匯報。

今年清檢4萬廈屋外違例建築

她指由08年1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政府共發出73張涉及劏房的清拆令,至今尚有37份的業主沒有遵循,當中28份涉及走火通道問題。她表示,屋宇署會即時針對這28份清拆令作出跟進行動,不排除檢控。她指政府會跟進因劏房而令部分房間不能到達走火後樓梯的問題。

李少光﹕入屋檢查令不可亂用

不過,議員認為政府有法不執。對於政府經常表示難入屋調查劏房,民主黨李永達指出,《消防條例》授權消防處長發出入屋檢查指令。但保安局長李少光說,這法例給予處長有絕對權力,「不可亂用,因為不用到法庭拿手令,故要有足夠證據令消防處長確保屋內亂七八糟,有即時消防危險,才會動用,如果收到舉報就用這條例,我們有保留」。

對於三無樓宇(無業主立案法團、無管理、無維修)的問題,政府指強制管理是遠水不能救近火,但民協馮檢基表示,早在8年前已向政府建議設機制強制管理舊樓,若當時肯做,「遠水」都變「近水」。民建聯陳鑑林亦指政府現時有法例可作強制管理。

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稱這做法程序較長,政府會全面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研究有什麼更好方法令舊樓成立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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