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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强姦判非禮 蜥蜴仔改囚3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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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3日 05:59
2011年06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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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蜥蜴仔」、曾於電影《行運一條龍》及《誤人子弟》中當「茄喱啡」的曾德華,去年3月因強姦罪被判監7年半,他早前上訴獲判得直,但上訴庭昨改判其非禮罪名成立,決定改為判監3年。32歲的曾德華原被控於2009年7月21日在荃灣一賓館內強姦女事主X。

案情指案發前一晚,兩人於網上認識,曾德華表示可介紹X入娛樂圈,但要付出代價,如有些明星便曾與他發生性關係,當時X不置可否。翌日,兩人相約拍照,曾德華帶X到賓館,並在房內四度與X性交。X稱因為太害怕而未有任何反抗,曾德華被捕後則指當日X是自願與他性交。

原審法官未適當指引陪審團

上訴庭指X從未表示不願意性交,且兩人見面前已曾談及入娛樂圈要陪人上牀等話題為由,認為原審法官未有適當指引陪審團,故推翻強姦定罪;惟上訴庭認為被告曾向警方承認非禮X,頒令毋須重審,改以非禮罪判監3年。

【案件編號:CACC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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