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港交所批評 富士康披露違規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4日 05:59
2011年06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市場對上市公司披露敏感消息要求愈來愈嚴格,富士康(2038)昨日被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評,未有及時披露業績大幅倒退的消息,違反《上市規則》第2.13及13.09條。

08年未及時發盈警

上市委員會於今年5月17日進行聆訊,指出富士康自2005年在香港上市以來一直錄得盈利增長,但2008年後由於行政開支及研發支出上升,公司純利較2007年相比開始下挫,並反映在發給執行董事的每月管理帳目內。

於2008年5月底,公司執行董事已經知悉該年首4個月的純利較2007年同期下跌47%。同年8月初,富士康執行董事在得知公司2008年上半年純利很可能按年倒退超過50%,時為藍籌股的富士康仍沒有及時在港交所發盈警。

與此同時,市傳富士康或會在台灣作第二上市,引發股價5日內勁升25%。其間富士康先後發布3份公告,均表示董事會不知悉股價異動的原因,且沒有任何根據《上市規則》需要披露的事宜。富士康最終於8月15日晚發盈警,該公司股價於下一個交易日下跌24%。

上市委員會認為,富士康的董事會早在2008年5月底就已得知公司盈利水平大幅下跌,但至8月中才發盈警,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條。此外,在市場傳聞富士康將在台灣作第二上市刺激股價勁升時,公司表示不知悉任何股價敏感資料,但實際上當時全體董事已經知悉公司業績大幅下跌,認為該公司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13條。上市委員會因此決定對富士康作出公開批評,但批評僅適用於公司,不涉公司董事會及董事。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