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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除了梁福華,其他因欠債等理由而被革職的警員,都不憤當年紀律聆訊未獲律師代表。假如梁福華成功指控警方「違憲」獲得賠償,其他警員預料也會跟隨入稟。逾百名被革職警員組成的「權益互助社」,將於七一上街,要求警方及司法機關覆檢他們的個案。
質疑曾蔭培為慳錢炒人
權益互助社主席程敏華,同樣因欠債被迫離開警隊。他說,大部分手足被革職時,正值曾蔭培當警務處長的2001至03年,質疑曾蔭培當年「為慳錢搵藉口炒人」。
曾蔭培現為新創建集團執行董事,程說,稍後會組織會員到集團抗議。
議員擬跟進警規章是否合理
互助社成員已聯絡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希望在立法會跟進,包括「因欠債被革職」的規章是否合理。涂說,「林少寶案」後警隊應有機制,覆檢並非因為「嫖賭飲吹」等不良嗜好而被革職的警員個案。
他指出,警員欠債會被革職的守則至今仍存在,但近年錄得的個案已較「曾蔭培年代」大幅減少,相信與經濟環境改善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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