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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委員違勘察令 屋署擬檢控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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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6日 21:59
2011年06月26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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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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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防雨季引發山泥傾瀉害人,屋宇署每年都會向有坍塌危險的斜坡發出以百計的勘察令或修葺令,要求業主補救,但本報發現身兼城規會委員及鄉議局理順僭建物小組成員的測量師葉滿華,逾期未有理會屋宇署對其西貢獨立屋發出危險斜坡勘察令,葉氏寓所更非法霸佔了約200平方呎官地。

葉滿華否認做法不妥

葉滿華回應本報查詢,否認自己做法不妥。地政總署透露,曾向葉氏發警告信,屋宇署更指若上址6間獨立屋的業主(包括葉滿華)再不勘察危險斜坡,不排除會檢控。

被揭霸官地 即申短租約

本報早前接獲投訴,質疑城規會委員葉滿華在西貢甘樹路甘樹小築A座的獨立屋寓所涉霸佔官地,葉氏是於2004年以800萬元購入上址。西貢地政處證實,雖然甘樹小築業主獲批短期租約,租用小築毗鄰的土地作花園用途,但署方最近發現A座獨立屋花園範圍超出短期租約界限,非法佔用了約20平方米(約215平方呎)的官地。

雖然葉滿華早前回覆其他傳媒時否認霸佔官地,認為可能存有誤解,但西貢地政處回應本報時堅持A座(葉氏寓所)涉及霸官地,本月13日已向葉氏發出警告信。

處方補充,剛於6月22日收到業主向該署申請短期租約以糾正情况,該處正按程序處理申請。

葉稱法團會處理

屋宇署證實,去年7月已向包括葉氏寓所在內的甘樹小築A至F座6間獨立屋的業主,發出危險斜坡勘察命令並作釘契,要求6名業主須聘請認可人士,在7個月內對上址一幅被人擅自平整了的斜坡作勘察及分析報告,提出補救方案。

記者根據地政總署去年拍下的高空圖片,發現被屋宇署指有危險的斜坡,明顯地有大量樹木被斬去,另部分危險斜坡範圍疑在甘樹小築的公共花園範圍之內。

葉滿華早前回應本報時稱,有關人造斜坡早在屋苑落成時與平台一併建造。他強調這人造斜坡是屬於全屋苑,不是他個人擁有,他亦沒自行改動過斜坡,但他曾看到有住戶在斜坡上耕種。據他理解,業主立案法團會處理修葺斜坡事宜。不過,屋宇署向本報指出,由於最後限期已過,署方已向上址6名業主發警告信,要求盡快遵從斜坡勘察令,若業主再不合作,屋宇署可作檢控。

明報記者 陳志偉 周展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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