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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七旬翁趁同居了23年的女友外遊,疑在家中召妓時被女友兒子撞破,老翁後從住所被趕走,他一怒之下趁女友及兩兒子在家時於家門前縱火,幸而只有他自己受輕傷。他昨於高院承認縱火罪。
女友兒子撞破
案件押後至7月8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何錫(73歲)的背景及心理報告,現還押監房。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1987年與育有兩兒的離婚婦關則羨相識,並開始同居,在牛肉檔工作的被告於06年退休後,不時向關婦索取錢賭博,二人常有爭拗,關婦遂展開悠長假期到外地散心,詎料旅遊期間,兒子致電告知被告對她不忠。
撞破事件的是關則羨的29歲幼子,去年3月30日他下班回家,發現一名陌生女子在被告牀上,該女子迅速逃去,其後他把事情告知40歲長兄,被告後來威脅幼子﹕「唔好嘈呀,如果唔係我燒死你!」
後來三母子與被告一名在廣州的好友合作,好友於4月16日約被告到外吃飯,三母子趁機會收拾被告的財物後送到被告胞弟的牛肉檔。被告返家被拒,一怒於門前用打火機點燃天拿水縱火,消防員趕至,兩分鐘內將火救熄,三母子送院檢查後並無受傷。辯方指被告受了輕傷,後來在小瀝源報案中心自首。
控方指出,被告有3次案底紀錄,包括偷竊、傷人和刑事毁壞。辯方求情指出,被告還押期間曾5次自殺。法官表示,要了解被告於99年的刑事毁壞紀錄,並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HCCC3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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