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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以往在審理劉曉波、譚作人等敏感案件時,都會採取不同形式的閉門審理。但由於承諾允許加拿大外交官旁聽,賴昌星案將成為在內地政治敏感大案中,首次實際公開審理的案件。學界認為,中國政府將會一改過往審理敏感案件的做法,而照足法定程序審判。
允加官旁聽允採訪報道
人民大學法學院刑訴法教研室主任陳衛東教授指出,若不涉及機密,本應是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範圍的僅為危害國家安全,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但賴昌星案是走私案件,「允許旁聽和採訪報道,我認為是一點問題都不會有」。他認為,賴昌星不被判死,雖對趙案其他涉事人員被執行死刑不公,但中國還得遵守國際公約規定。
中國法律專家王友金也同意,中國將會公開審理這一案件,但在量刑方面將十分謹慎,因為判輕了國內人民不滿意,判重了加拿大不滿意。王友金認為,賴昌星判囚終身與死刑差不多,因此不會判終身監禁。他認為,賴昌星才之所以有信心、不抗拒地回國,肯定是得到國家的間接保證,回國後會獲得優待。最可能的做法是在監禁數年之後,透過保外就醫、監視居住方法給他一定自由。
或事先保證獲優待
王友金指出,賴昌星本人的安全值得留意。因為賴的案件牽連很多漏網之魚,而這批貪官有權有勢、有錢,因此賴昌星「危險、風險相當大」。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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