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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批香港 販人口剝削外傭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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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9日 05:59
2011年06月2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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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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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國務院昨發表人口販運問題報告,香港連續第3年被列為「第二級」地區,即仍未達到消除販運人口問題的最低標準。報告指香港是販運內地及東南亞妓女與勞工的目的地或中轉站,除有人被迫賣淫,外傭更遭剝削,有人被扣薪、扣假、扣起護照,來港前更須向介紹所支付接近半年薪金(1.5至2.1萬元)的介紹費,本報以此推算,全港28萬菲傭及印傭至少被剋扣50億。

美國國務院報告促本港修例加強打擊販運人口及無良介紹所。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王國興及湯家驊,昨均促政府加強監管及檢控本地不良介紹所,並促請菲、印政府對當地介紹所向外傭收取介紹費設上限。

港府﹕致力打擊販運人口

特區政府昨日回應報告,強調一直致力打擊販運人口,否認香港是人口販運目的地或來源地。發言人指警方去年瓦解了4個販運人口集團,5名罪犯被判監,亦有一介紹所因濫收佣金被勞工處檢控及吊銷牌照。特區政府強調外傭在港同受僱傭條例保障,政府不會容忍僱主非法剝削外傭,違者必遭檢控,暫毋須修例。

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將不同國家打擊販運人口所作努力分成「第一級、第二級、第二級觀察名單及第三級」,若某國被評為最差的第三級,有可能受到美國經濟制裁。按2011最新報告,香港連續第3年被列為第二級,中國則連續第7年被列入更差的「第二級觀察名單」(見另稿)。

斥扣薪扣假扣護照

有外傭團體指出,目前外傭透過中介公司來港,平均「入場費」至少2.1萬元,是外傭月薪3580元的5倍多。不少中介公司扣起外傭護照,部分外傭首幾個月的工資要全部用來還債,團體每月接獲過百宗求助,指有僱主於僱用外傭後7個月後將之解僱,令外傭等同「白做」。

雖然香港法例規定中介公司不得向外傭收取高於358元(首月薪金10%)的介紹費,但代表8間外傭工會的亞洲外傭協調機構發言人Eman Villanueva表示,於本港佔大多數的菲傭及印傭,2.1萬元的介紹費幾乎已是行內公價,近月更有菲傭繳付高達3萬元的介紹費。Eman解釋,大部分外傭甫抵港即被帶往財務公司貸款,之後才被帶往僱傭公司,讓外傭公司得以逃避收取高於法例介紹費的法律責任。

外傭組織﹕2.1萬介紹費是公價

報告將香港評為第二級,意味本港仍未達「消除販運人口問題的最低標準」。報告稱本港成為內地及東南亞國家販運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轉站,被販運女子常遭不法集團誤導來港打工最後卻被強迫賣淫,亦有販運勞工問題,部分香港女子則被販運往加拿大賣淫。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亦關注大部分外傭均因欠下中介公司介紹費而被扣起護照﹕「近年愈來愈猖獗,但勞工處卻甚少主動打擊」,他促勞工處加強打擊,僱主亦應顧及人權勿擅自扣起外傭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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