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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立法裝黑盒限速80公里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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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9日 05:59
2011年06月2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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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加強道路安全,政府建議所有小巴時速一律限制最高80公里,並把拒絕安裝限速器及行車紀錄儀(俗稱黑盒)列為刑事罪行,條例草案將於下月1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拒安裝須負刑責 違者可判囚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文件,建議把公共小巴的車速限制定為每小時80公里,違者罰款4000元,超速45公里以上會被停牌最少半年。

目前運輸署僅藉發牌制度規定小巴安裝限速器,不遵從或干擾均毋須負刑事責任,新措施建議實行刑事化,同時強制小巴安裝黑盒,兩者違例者最高入獄半年,罰款1萬元。《條例草案》亦訂明小巴司機領牌前要修畢職前課程,並強制司機必須展示司機證,違反有關規定亦屬犯法。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刑事化某程度可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打擊個別干擾測速器的害群之馬,但認為立法建議歧視公共小巴,標籤小巴不安全,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一律要求校巴、屋苑小巴等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亦採取同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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