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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2歲女子常往20歲任職廚房工人的男友家留宿,去年懷有男友骨肉期間,慘遭患精神分裂的男友父親強姦。男友父早前認罪,昨被判監4年。法官指事件對女事主打擊很大,目前已誕下被告的孫兒;被告表現後悔,坦白向精神科醫生承認犯下大錯。
52歲被告余業超,早前於高院承認去年8月16日在天水圍天瑞邨家中強姦22歲女事主,他求情指全因一時衝動犯案。
法官賴磐德判刑時指出,被告因與女事主獨處一室時出現強烈性慾而犯案,案中他使用暴力逼女方就範,但程度未算非常嚴重,幸案發時單位內手機響起令被告停止惡行,其子報警後,被告亦即時承認犯案。
子報警 認一時衝動犯案
法官指被告已很後悔,在案件初期已表示認罪,又指不知女事主當時懷孕,事件中亦沒有使用避孕套。他自1985年起出現精神分裂徵狀,平日於庇護工場工作,案發前曾服藥,表示犯案非受幻覺幻聽影響。
案情指出,2009年10月女事主與被告兒子交往,2010年6月事主證實懷有男友骨肉,偶爾會在男友的天瑞邨家中留宿,由於事主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故一向不會與被告獨處一室。惟案發當日男友上班中途致電着事主先回家,說被告不想見她獨個兒在街上流連。事主之後返回單位,並替被告買晚餐。
先交事主500元 指為肉金
飯後被告在上格牀休息,事主則在下格牀看電視,半小時後,被告突然表示失眠,並把500元交予她,事主以為那是被告還她買飯錢所以收下,豈料被告即將她強姦,並曾企圖要事主替他口交。其男友得悉後,大義滅親報警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500元是肉金,並承認強姦事主。
【案件編號:HCCC4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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