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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聲稱「後悔」爭產、又勸人千萬不要打官司的陳振聰,繼續要為找付爭產案訟費而煩惱。華懋慈善基金要陳振聰就爭產案找付1.4億元訟費,陳振聰反指基金官司費用來源不明,似有非法包攬訴訟之嫌,但聆案官認為其指控毫無理據,拒絕讓他查看基金帳目,相信陳將難逃避自掏1.4億元為對方律師費找數的事實。
陳振聰去年2月在高院原訟庭敗訴,除失掉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更要為歷時38天的審訊向遺產受益人華懋慈善基金支付逾1.4億元訟費。
陳振聰對基金開出的單據有質疑,指基金於打官司那幾年獲神秘人突然「無條件借貸」,基金卻可「自行決定」須否還款,要求基金交出所有捐款及借貸人的身分、銀行紀錄、聘用律師條文、律師往來通訊等文件供他們查閱,以確定當中是否有包攬訴訟或助訟等非法行為。
但聆案官羅雪梅昨日接受基金解釋,指基金作為慈善團體,獲外間貸款或捐助打官司亦不足為奇。只要當中不涉及事後瓜分訴訟利益等協議,以及沒有任何個人得益,根本不構成不法的包攬訴訟或助訟。
【案件編號:HCAP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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