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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吞公款保釋 黃健靈案轉區院審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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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1日 07:59
2011年07月01日 07: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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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被廉政公署起訴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2項偽造帳目共4項罪名,牽涉其個人得益款項約150萬元,被告毋須答辯,案件將安排轉往區域法院審訊。黃健靈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案件7月19日再提堂。

案件昨日於東區法院提堂,涉案時期為2002至08年。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黃健靈(70歲)將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及「高級外傷救命術」共約73萬元的款項,用作支付個人僱用家務助理及司機的費用;及虛報約77萬元的海外交通費用。他又為港大外科學系前行政主任陳秀紅隱瞞偷竊罪行,並借款給她填數,更容許她辭職而毋須接受調查或紀律處分,並收取教職員公積金約69萬元。

【案件編號﹕ESCC2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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