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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ini爭產案 次子上訴得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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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1日 05:59
2011年07月01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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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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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成衣品牌堡獅龍(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就名下約10億元遺產作出分配,委任次子羅蜀凱全權處理,稱三分之一遺產可於羅家後人有需要時應用。高院本裁定羅蜀凱必須在「情况需要下」分配其父遺產,但上訴庭昨以2比1推翻高院判決,認為羅蜀凱的權力其實更大,即使他不分配遺產,亦不會違反責任。

上訴庭同意有權不分配其父遺產

上訴庭副庭長鄧國楨及原訟庭法官張慧玲,同意羅蜀凱提出的上訴,指羅定邦生前指示把遺產分成三份,一份用於慈善,一份留給未有曝光的失蹤兒子,餘下一份則用於羅氏後人日後陷入困境時的幫助或有卓越表現時的獎勵。羅定邦又委任羅蜀凱「全權負責」有關事宜。

上訴庭昨對羅蜀凱的權力作出分析,指其父的遺產既不會真的落到其名下,他管理時亦不會獲得任何酬金,因此認為他掌管遺產分配大權,他有責任於適當時候考慮是否須分配財產,但若他考慮後不作分配,亦無可厚非。

但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則持反對意見,同意羅家寶、羅穎怡父女及羅嘉穗等家族成員一方的意見,認為羅定邦生前意願是為協助後人,若羅蜀凱可自行決定是否協助,將失去分配原意。

【案件編號:CACV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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