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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最賺錢 快速審批惹爭議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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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1日 05:59
2011年07月01日 05:59
新聞類別
國際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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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球最大抗癌藥生產商瑞士羅氏(Roche)近日接連受挫,除了癌思停被指對治乳癌無顯著效用,其肺癌藥Tarceva又未獲英國監管當局批准,作為肺癌病人長期服用藥物,英國當局解釋,他們對該藥延長病人生命是否真有好處,實在有太多不確定,然而服用該藥,每年卻要病人花上3萬至6萬美元。美國道瓊斯通訊社指出,英國政府這次決定,反映政府機關愈來愈覺得羅氏的抗癌藥實在太貴。

「預期」有療效 容許提早出售

抗癌藥成了最炙手可熱的藥物之一,這自然吸引了藥商大力研發和推銷。以癌思停為例,它是羅氏最賺錢的產品,年收入達60億美元。在美國,一般藥物獲准向公眾銷售前,需經3重臨牀測試,向數千名病人試驗藥物的普遍效果及安全性,始能通過FDA審批。一般新型癌症藥物測試約需時7年。鑑於新藥測試時間較長,難以應付重症病人需要,FDA推出「加快審批」計劃,容許治療嚴重疾病的藥物,只要其研究達到有科學理據支持,可「預期」藥物有真正療效,藥物就可提早獲准出售,惟藥廠其後需進行研究,證明藥物對病人有正面的臨牀效果,否則可能會被禁售。

但藥物加快審批計劃面對兩難局面。FDA關注不少藥廠在推出藥物後,未有適時提交後續研究報告,核實真正效用,令加快審批藥物的可靠性成疑。FDA現已要求藥廠提供附上對照效果的大型藥物研究,證明藥物沒罕見嚴重的副作用後,始作加速審批,減少安全疑慮。但有研究指出,這類大型藥物測試涉及大量病人,成本可能達到6億美元,而且需時5年,小型藥廠難以負擔。

路透社/紐約時報/今日美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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