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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食物安全中至去年7月至今驗出營養標籤不符法例要求的食品達111件,主要涉及飲品、零食和醬油等類別。至於逾3.5萬款獲批出「小量豁免」食品中,約40個因年銷3萬件的豁免額已用完,要重新貼上營養標籤方可出售。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指出,他們在市面抽查16,245件預先包裝食品,整體符合營養標籤法例要求比率達99.3%,消費者的食物選擇未受影響。
但有78件食品標籤未符法定「1+7」要求(即標示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鈉7種營養資料和熱量),以及標籤未依法例要求以中或英文標示。另外有33件食品樣本經化驗分析後,證實其標示的營養成分資料與實際化驗結果不符。
食品商合作願改正
發言人說,各食品商一直保持合作,被發現營養標籤有問題時,部分會把產品下架,按要求更正營養標籤資料,故中心未提出任何檢控。食安中心過去一年共接獲31宗懷疑有食品不符營養標籤法例的投訴,經調查後22宗不成立,其餘投訴仍在調查中。
就每年銷售額少於3萬件的食品,可申請小量豁免,毋須貼上營養標籤,食安中心截至上月24日共接獲38,682宗申請,當中35,301宗申請獲批,約2000宗申請不獲批,大部分是由於產品有營養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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