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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股息 確認扣稅10%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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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1年07月05日 05:59
2011年07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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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擾攘近1個月的中資股股息稅問題終於有答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昨日表示,獲國家稅務總局確認,在香港上市的內地非外商投資企業,派發股息時個人股東只需扣繳10%股息稅,而港交所(0388)將發信予上市公司告知上述股息稅務安排。擁有眾多實物股東的工行(1398)及建行(0939)均表示將按香港法律處理派息事宜。

毋須辦理申請事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國家稅務總局覆函表示,據內地和香港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內地非外商投資企業在本港派發股息,個人股東一般可按1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毋須辦理申請事宜。但如果獲發股息的個人投資者為其他國家居民,而其所在國與中國稅收協定股息稅率低於10%或高於10%的,則應根據相關協定稅率徵稅。

港交所昨日亦以上市科主管狄勤思名義,向所有在主板及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發表通告,要求上市公司注意及通知股東有關派發股息安排的詳情。

在本港擁有逾廿萬名實物股東的中行(3988)日前率先公布,在派發2010年度的末期息時,對H股個人股東將扣減10%作為稅收,至於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包括現時以證券行或銀行持有股票的股東,則一如以往扣減10%作為股息稅。

同樣擁有眾多實物股東的工行(1398),昨日被問到H股個人股息稅率安排時,其發言人回覆本報指出,參見聯交所有關稅務安排的公告,建行(0939)發言人亦表示,將依照香港法律處理。工行及建行分別有約16.6萬及7萬名H股實物股東,派息日期分別為7月8日及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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