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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阻姐弟戀禁參賽 17歲泳手入稟勝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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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5日 05:59
2011年07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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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西蘭17歲泳壇新星賴特(Justin Wright)不滿父母因他戀上比他大7歲的師姐而阻止他代表國家參賽,於是入稟法院要求與父母脫離關係。法院最近已批准賴特在沒有父母的同意書下,參加國家游泳比賽。這是紐國首宗同類個案。

入稟要求與父母脫離關係

賴特指出,當父母得悉他與美國金牌女泳手杰弗里(Rhi Jeffrey)拍拖後,便設法棒打鴛鴦,撤銷批准他參加國家游泳比賽的同意書,又向泳會職員發電郵透露他與杰弗里的關係,並惡言相向,指杰弗里「在搖籃偷走賴特」。賴特抵受不住父母的行徑,聘請律師阻止父母繼續騷擾泳會職員,又入稟法院要求批准在沒有父母的同意書下參賽,最終獲勝訴,令還有3個月才滿18歲的他,可爭取11月世界賽以至明年奧運的入場資格。

准免父母同意參賽 進軍奧運

現年24歲的杰弗里在2004年雅典奧運曾經代表美國參加4x200自由式接力賽,並奪得金牌,2007年宣布退役。她後來從佛羅里達州搬到奧克蘭受訓,在恩師戴維(David Wright)的指導下,東山再起,希望取得2012倫敦奧運的參賽資格。戴維亦於同一泳會擔任賴特的教練,賴特與杰弗里在此邂逅,並種下賴特與父母決裂的導火線。

賴特現已搬離父母,與杰弗里同居。他稱,事到如今,已不肯定能否與父母「破鏡重圓」,但無論如何也不會放棄女友。「我不敢相信我的父母會做出這樣的事。但現在法院已經批准我出賽,我感到十分開心。」教練戴維亦指賴特遇上杰弗里後,泳術突飛猛進,50米蛙泳的個人時間快了1.5秒。杰弗里表示,她從來未見過賴特的父母,並認為她所做的事都是為了支持賴特的訓練。「如果他們見過我才有這樣的想法,我可以理解。很遺憾事情弄到這個田地。我明白他們對年齡差異有保留,但我其實也只是一名『大細路』。」

(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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