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40餘次案底、其中一次被停牌至2019年的修車工人,年初聲稱為取車維修,以高速駕駛平治跑車,交通警擬截停時,他由大埔沿吐露港公路狂飈150多公里,至沙田始撞上燈柱停下,警方並於其車內發現小量冰毒。工人昨於區院承認危駕、停牌駕駛及藏毒等共6罪,判囚兩年。
中二學歷的被告鍾權盛(36歲),被控於今年3月20日,在吐露港公路至紅梅谷路危險駕駛、停牌期間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藏有1.59克冰、使用欠妥車輛及裝有非法顯示器。
任職車房 有43項案底
控方透露,被告有多達43項案底,包括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勒索、非法禁錮,亦因多次違反交通規則,被勒令停牌至2019年。辯方求情稱,被告需照顧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的六旬母親及10歲侄女,每月給2500元家用。
辯方指被告當晚被指派往上水維修私家車,駕駛維修的車輛只為完成工作,而案發時在交警追截下,他恐怕被捕,焦慮下作出錯誤決定,被告對此感後悔,承諾轉回餐廳工作,又呈上母親、未婚妻及僱主信件,力指被告顧家、仁慈、勤力。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稱,被告高速駕車對道路使用者非常危險,未有人受傷屬非常幸運。法官直言被告案底非常差,遂判處他入獄2年及停牌4年,即被告至2023年才能駕車。
共停牌至2023年
案情透露,巡邏警車於事發當日凌晨12時40分,在大埔廣福邨發現被告駕駛平治跑車,沿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高速行駛。警車上前追截,被告加速駛離,多次切線避車逃走,警員估計車速為每小時160公里。跑車駛至沙田時撞上燈柱,被告跳車逃離,終被警員擒獲,警員又發現車內膠袋藏有疑似冰毒。警誡下被告認罪,稱「阿sir,我由2009年開始被停牌,我逃走係因為怕被捕」;他承認有關冰毒是以1000元購入自用。
【案件編號﹕DCCC5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