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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履新後,昨首次以局長身分出席《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他表示,政府聽取意見後,將於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競爭法》的新方案,包括研究是否採用香港總商會早前建議的加拿大模式,即只立法懲處3項最嚴重的反競爭行為﹕「分配市場」、「操控價格」及「限制產量」,其他較輕微的違規行為則以調解等方式處理。
委員會昨召開第18次會議商討草案。自由黨劉健儀表示,目前政府的建議適用於中小企及大財團,不少中小企擔心法例會淪為大財團工具,希望法例可針對「打大老虎」。經濟動力林健鋒促政府提交更多指引,以消除商會疑慮。蘇錦樑表示,加拿大模式以刑事方式處理3項嚴重違規行為,罰則較政府的建議更嚴苛,政府會研究是否適用香港。
目前政府提出的草案參考歐盟做法,列出原則性條文,實際違規行為則交由日後成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決定,有中小企擔心條文不清晰會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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