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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捐盈餘難追討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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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7日 05:59
2011年07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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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帳委會批評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未經財委會同意,便將1000萬元盈餘捐給支持體育發展的傳承項目,究竟政府能否循法律途徑追討有關款項?身兼帳委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坦言難以做到,因在法理上,必須證明對方有意獲得利益,或令政府損失,或者是過程中極度疏忽或出現不誠實意圖,才可作出民事或刑事追討。

但他指出,在今次事件中,即使帳委會不同意,但政府堅持跟足程序辦事,包括問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意見等。由於今次動用的是贊助人捐款,難以因政府捐出有關款項而證明政府有損失,他認為只能在政治上向官員問責,因政府粗疏不等於不誠實,在法庭上是「有得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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