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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識於微時好友,連同兩男女友人坐私家車往尖沙嘴消遣,惟車主因不適改由只得過期「學神牌」的運輸工當司機,惟他飛馳至九龍塘窩打老道,爬頭閃避車輛時失控撞向小巴,其中兩名乘客因沒有戴上安全帶,被拋出車外死亡,司機昨於區院承認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等6罪。
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判刑。曾有12次案底的被告郭鎮良(29歲)獲父母到庭支持。他昨承認於去年6月19日危險駕駛私家車引致曹智勇(27歲)及許鑑輝(26歲)死亡;他另被控無牌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以及裝上沒有安全氣袋的軚盤等。他另被指在案發後訛稱是乘客,原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但獲控方同意留於法庭存檔。
親撰求情信 「對唔住」死者家人
辯方求情稱,被告月入1萬元,與父母同住,父親患有肝及腦瘤。辯方直言案發突然,車主許鑑輝當晚身體不佳,要求被告駕駛,遂作出愚蠢決定,又稱若被飛出車外的友人戴上安全帶便不會發生意外。辯方表示,兩人與被告是小學同學,13歲起一同玩樂,被告一世均有陰影,又指被告已很後悔,向警方坦承控罪,並撰寫求情信,坦言犯下終身不能原諒的錯誤,令兩個家庭不再完整,向死者家人及傷者說「對唔住」。
案情透露,當日凌晨12時42分,被告駕車沿快線至窩打老道近禧福道交界處,駛至小巴尾時突然切向左線,惟亦有一輛的士於前,他又轉右,最後失控撞向小巴。曹及許則拋出車外躺於花槽旁,兩人送院同日證實死亡。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學神」車牌早於2003年過期,警誡下他承認是司機,指車速為每小時80至90公里。
【案件編號﹕DCCC4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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