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爆陳永孫幫無綫賺最多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7日 21:59
2011年07月07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雖然第三被告、無綫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在案中被指向無綫「報細數」,將55萬元利益歸予叢培崑,但何麗全作供時,卻肯定了陳永孫在無綫的「搵錢」能力。何大爆陳永孫的花名叫「大嚿錢」,30年來在營業部幫公司賺錢最多。

何麗全:知佢好盡責

何麗全作供表示,陳永孫不止一次為無綫節目找贊助,以《歡樂滿東華2009》為例,當時東華付不足製作費,即使加上兩個贊助,利潤亦達不到無綫要求的70萬元,故何便向陳求助,終於陳成功找到贊助商。

陳永孫的大律師昨盤問何麗全,陳永孫是不是30年來都保障無綫利益,希望公司賺到最多。何回應指陳有佣金分,找到贊助對自己都有幫助。至於被問陳是否「盡忠職守」時,何遲疑了約兩秒,才說「我知佢好盡責」。何亦認同大律師所指,陳永孫幫營業部找到最多錢,也會盡力幫同事搵贊助。

另外,大律師亦提到《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的節目籌備過程,何麗全指由於當年經濟不好,要商討對策決定,若找不到贊助,便會暫停舉辦。

該節目通常在11月頭播放,故最遲須於9月找到贊助商,但不久,陳永孫提出有一名客戶有意贊助《翡翠歌星賀台慶》,要無綫製作部交出預算,由於要製作預算,製作部有同事已知道節目會於澳門舉行。至6月,一個涉及100名歌星藝人、200名助手,涉款1000萬元的建議書因被指不切實際要彈回頭,後來製作成本預算降至450萬元,加上無綫另期望獲得200萬利潤,換言之贊助費需達650萬元,惟最終製作部將成本壓至約300萬元。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