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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季刊首增「投訴真實個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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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7日 05:59
2011年07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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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加強教育宣傳,監警會正進行改革,除了把《監警會通訊》由半年刊加密成季刊,最新季刊更首次加入「投訴警察真實個案」。該個案中,女事主的金表被偷走及遭典當,警方雖成功破案尋回手表及典當贓款,但由於警員涉過分僵化地建議法庭充公贓款,導致無辜女事主要與當舖爭奪手表擁有權,險些要分擔當舖一半損失(約3000元),女事主遂投訴警員涉疏忽職守。

投訴警疏忽 女事主終取回失物

警方投訴警察課經調查後一度判定警員「並無過錯」,但監警會介入後,調查結果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即部分成立)」,女事主最終可無償取回自己的手表。

這個案的關鍵是,警員當初建議法庭充公典當贓款原屬「按本子辦事」,並無違反指引,但監警會認為在這個案中更公平和恰當的做法,其實是當局把6300元贓款交回給當舖而不是充公,這樣無辜女事主便可取回自己被竊的手表,而毋須分擔當舖損失,令案中各方都無損失。有關警員後來被警方訓諭,日後處理歸還財物事宜上要格外小心及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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