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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糾纏達10年的家禽商會向批發商追討逾400萬元洗籠費及會員費案,昨於高院再審,惟雙方成功就洗籠費達成和解,但商會會繼續向批發商追討50多萬元拖欠的會員費。
長沙灣家禽聯合批發商有限公司(下稱商會)興訟向32名家禽批發商追討400多萬元洗籠費。自1997年禽流感肆虐香港後,47個批發商於2008年成立商會,提供塑膠雞籠運送及清潔服務,加入商會成為會員的批發商需支付3萬至5萬元服務墊支費,以後清洗每個雞籠需支付5元,後來減至4元。
惟批發商使用服務至2000年中後,認為商會收費過高,停止使用雞籠清潔服務。而自2001年起,本案32名批發商亦停止使用商會的雞籠,並成立新商會。
糾纏10年 續互相追會費
雖然雙方已就洗籠費達成和解,但洗商會繼續追討50多萬元會員費。而32名被告則會提出反申索,指商會失實陳述,眾被告加入商會時表明會員有投票權,但眾被告後來發現會章有投票限制,他們根本無權投票,認為商會剝奪眾被告投票權,故反索33萬元會員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 891、906/、907/02,HCA1261、2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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