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演《警訊》毋須查家宅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8日 05:59
2011年07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一間臨時演員公司的領班三哥(化名)表示,禁毒廣告及港台節目均涉及公帑,故一般要投標才能參與演出,行內只有一兩間臨記公司會參與,由於演員是有角色,例如擔任騙徒或賊人,屬於有對白角色,故演出薪酬較高,日薪可達1000多至2000元。

領班:有案底更入型入格

三哥表示,行內需要不同身分外貌的臨記,對入行者沒有任何要求,他笑說:「高矮肥瘦耳襲眼盲、紋身吸毒美醜,統統都要,我們會因應角色要求安排演出。」他表示,就算是《警訊》的臨時演員都毋須「查家宅」,過去有不少有案底者參與演出,「他們更加入型入格,我們幫助了不同階層的人謀生」。

三哥稱,由於臨記是以現金日薪計算,就算是長期僱員薪酬都很浮動,「好景時日日有工開,市淡時就吃穀種」。但因該行是「天天現金出糧」,故毋須報稅,亦吸引不少人有空便掙外快,惟近期最底工資實施後,一般公司每組戲只聘用臨記4小時,一旦超支才再按時薪28元計算,「好多時每天只有4個鐘,即112元,做臨記都好慘」。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