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前日公布東亞運事件報告,對東亞運「混帳」表示極度遺憾,東亞運公司至今仍未將盈餘歸還庫房,而根據政府提交給帳委會的文件揭露,政府早在去年5月已得悉東亞運公司有2000萬元盈餘,康文署長馮程淑儀更曾建議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將所有盈餘捐予發展體育的基金,又曾討論是否向贊助人「回水」,但因擔心其他贊助人會向政府「討回」捐款而沒採納。
憂其他贊助人追討 未採納
對於政府將1000萬元捐予傳承基金及為東亞運豎立紀念牌,帳委會稱未被政府說法說服,更建議日後政府簽訂協議時,應針對不同可能情况訂立條文,以免出現「可被故意曲解的含糊之處」。
根據馮程淑儀給曾德成的文件,便指因「盈餘」定義不清楚,東亞運公司清盤時,若有任何開支達到公司目的,亦應先扣除,再有盈餘便歸還政府;而將公司盈餘捐贈予支持運動員發展的項目,亦屬公司合理開支。
根據馮程淑儀去年5月5日給曾德成的文件,指出東亞運公司將錄得2000萬盈餘,她一度建議將100萬元在東亞運有關地方豎立紀念牌等以作傳承,1900萬元則捐予有關運動員就業及教育的項目,但最終將千萬捐予傳承基金及豎立紀念牌。
至於其他方案,文件揭露,政府曾考慮向東亞運贊助人「回水」,雖然在技術上「回水」沒有困難,但當局關注有關安排會令其他贊助人詢問甚至批評,故康文署不建議向贊助人回水。康文署又特別提出,政府向東亞運注資1.23億元,根據協議,若有盈餘需交還政府,但盈餘難清楚定義,認為若將錢用作東亞運的目標,包括推廣、宣傳等,亦可視作東亞運開支。
辦公室不還原壁球場「慳500萬」
審計報告批評,康文署在東亞運完結後長達1年,仍沒有將12個作辦公室的壁球場還原,更變成樹木辦的辦公室;但康文署文件指出,若要將辦公室還原需花費500萬元,維持辦公室狀况則可節省500萬元。
公民黨陳淑莊批評,雖然社會贊成支持運動員發展,但政府擅自將盈餘運用,「就像在你銀包偷錢,再轉贈窮人」,做法有問題,要求政務司長唐英年在跟進帳委會報告時,成立委員會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