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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前高層5項欺詐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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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8日 09:20
2011年07月08日 09:2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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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直銷業務前總經理,未有向公司披露與3間外判公司有財務利益,令電盈批出總值逾5000萬元的物流及訂單核實等外判合約予其親友開設的相關公司。前總經理昨承認欺詐等5罪,坦言犯案只為提高公司業積,又指入職7年,有份為電盈帶來逾11億元直銷業績。

電盈5330萬合約批親友公司

沒有案底的被告許尊傑(41歲),承認於2005年至08年間,隱瞞他有分開設捷興物流公司、友聯顧問公司及智嶺峰有限公司,以及向電盈時任董事總經理梁德昇及陳紀新訛稱獲法律及採購部批准,誘使電盈批出共9份外判合約,總值5330萬元。被告於2008年10月29日被捕,警誡下沒有招認。其妻歐陽麗霞原亦被控與丈夫串謀詐騙電盈,昨獲控方同意存入法庭檔案,當庭釋放。

稱犯案沒得益 為提升業積

辯方求情稱,被告2001年加入電盈,2003年SARS期間,電盈希望以外判節省資源及調配外判銷售員,故聘請外判商安排物流服務。被告遂聯絡中大同學陳波開設捷興,對分外判合約收益。辯方指捷興每次出車只能賺取每小時不多於10元差價,被告3年多來只獲益40萬元;被告未從友聯外判合約得益,而開設智嶺峰乃發展處理客戶資料的電腦程式,有關程式亦被嘉許,被告沒有額外收益。

辯方續稱,電盈於被告2008年離職後,直接招聘700名銷售員,當年直銷業績超過11億元,遠較被告2001年入職時多,被告有一定功勞。雖然案件屬違反誠信,但被告並非監守自盜,犯案只為提升公司業積,他因案件長時間受困擾,電盈沒有實際經濟損失。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索取背景及醫療報告,被告期間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DCCC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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