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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孫上司一維護一批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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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9日 21:59
2011年07月09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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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昨先後傳召陳永孫的兩名上司,分別是掌管市場及銷售部門的無綫總經理(廣播事務)鄭善強,以及陳的直屬上司、市場及營業部副總監曹紹濤出庭,就陳永孫被指串謀叢培崑欺詐無綫一事作供。鄭善強對陳永孫處處維護,指相信在行內已30年的陳永孫擁有自由及彈性處理事情;直屬上司曹紹濤卻指陳無權與思潮簽署相關合約,直指他失職及損害公司利益。

陳永孫被指在2009年替台慶節目《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下稱賀台慶)找贊助商時,6月與思潮簽下「意向書」,內容提及聘請思潮替上述節目尋找贊助商、協助節目在澳門拍攝時的物流及聯絡工作。同年10月中,陳再代表無綫與思潮簽下協議書,無綫以55萬元聘請思潮提供以上服務。另外,新濠天地、思潮及無綫再於同月底簽下三方協議,由思潮提供物流及聯絡服務,新濠天地向思潮繳付69萬元服務費。

維護﹕無綫沒受損 陳可自決

鄭善強昨供稱,聽取陳永孫在例會上就賀台慶匯報,從沒有聽過陳有提及思潮涉及協辦,不過鄭強調,陳在公司及行內有30年經驗,而且擔任營業及銷售部主管,相信陳有能力處理其工作,並不須陳事事向他匯報,並認為應給予陳工作上的彈性。

早前無綫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證供顯示,陳永孫無權跟第三者簽訂外聘服務合約及意向書,但鄭唱反調,指在意向書方面,由於內容不涉無綫要付款,而且屬一次過的合作,亦看不到無綫的利益會受損,若陳認為合理,大可簽署並且不用向他匯報。

另外,鄭又指製作部就節目定出製作成本後,營業部的同事便會將成本加上20%成為利潤率,好讓同事以這作指標跟贊助商洽談贊助費,故即使在籌備過程中因聘用思潮而要花上55萬,若整筆利潤仍高於利潤率,而且可令原要停辦的台慶節目順利舉行,認為陳是可作決定的。

批評﹕思潮工作無綫有力處理

不過,曹紹濤卻認為以過往經驗,無綫本身有能力處理上述交通及物流等工作,而且後來得知在兩份合約中,思潮就相同服務先後獲得69萬及55萬元費用,這不單是陳的失職,更損害了公司利益。

曹續指公司甚少簽訂類似的三方合約,陳亦沒有根據公司程序透過製作及行政部,經投標後選中思潮為服務供應商。曹更指出﹕「這類合約(陳)都無權簽,要由上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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