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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2樓無鯩 老婦告法團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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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9日 21:59
2011年07月0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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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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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婦患上關節炎,雖居於2樓,但因大廈電梯不停2樓,她聲稱被迫每天捱痛行樓梯上落,並由2004年起向業主法團投訴,惟至今仍未改善,早前透過平機會入稟,控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法團指開鯩口造價逾百萬

 

原訴人朱桂貞(80歲)居於沙田博康鸷博安樓,早於1983年入伙,2002年透過房委會「租者置其屋」購入單位。被告為博康鸷業主立案法團。

 

記者昨到訪原訴人住所,惟她並不在家。協助她的鄰居馮女士表示,朱婆婆行動不便,多年來積極爭取設有升降機,惟法團指造價要逾百萬,最終不了了之。她指同層有7名長者行動不便,雖然有電動輪椅升降台,但須致電管理處安排,等候時間又長。

 

77歲的鄰居張太由於行動不便,平日要以雨傘輔助行走,「上落樓梯好淒涼,感氣喘,唔想出街」。她直言每次落街買菜,均要保安幫忙拿Å上樓。

 

法團指入稟「勞民傷財」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國添回應表示,博康鸷入伙時,2樓已沒有升降機口,法團一直有跟進原訴人投訴,2004年曾開業主大會,討論是否在博安及同樣情 的博文樓2樓加開升降機口,但由於4個升降機口當年造價要115萬元,被大比數否決。他指法團曾向原訴提出以電動樓梯升降台出入,惟她拒絕測試。陳國添表示對入稟感到「好震驚」,認為是「勞民傷財」,他指已同時去信房署署長聣志高,要求署方斥資加設升降機口。

 

入稟狀透露,博安樓與博文樓分別有3架升降機可到達各層,但不包括原訴人居住的2樓及頂樓。原訴人右膝患有關節炎,上落樓梯時感痛楚,難於行走樓梯,被界定為傷殘人士。她自2004年起多次向法團投訴,惟一直未有打通升降機口及重新設計程式,令升降機未能停於2樓。

 

入稟狀指升降台無幫助

 

入稟狀續稱,法團於去年3月添置升降台,方便使用輪椅人士上落升降機不能到達的樓層,但由於原訴人不需使用輪椅,且需有工作人員在場協助才可使用該設施,故對此安排感到毫無幫助。她要求法團重開兩座樓2樓的升降機口,令升降機可直達,並要求法團書面道歉等。

 

【案件編號:DCEO4/11】

 

明報記者 林景輝 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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