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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當街抓女途人胸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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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9日 21:59
2011年07月19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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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8歲衝鋒隊警長涉於上周五早上,在觀塘寓所附近街頭迎面胸襲女途人,逃跑時因遺下手提袋暴露身分,昨就非禮罪被解上法庭,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或涉及另外兩宗發生於將軍澳街頭的胸襲少女事件,但暫未被起訴,將進行認人手續。

另涉胸襲兩少女

警方發言人指被告岑仲樑已被停職。辯方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加入警隊6年,表現良好,已晉升至警長,並願交出1萬元作保釋金。控方反對被告保釋,透露案情指女事主當日早上約7時許上班,路經觀塘協和街時被告對她施以祿山之爪,事主追截不果,被告卻在逃逸時遺下手提袋,警方鎖定其身分後逮捕他,警誡下被告承認「唔小心撞到」。控方又指附近店舖閉路電視拍下事發經過,但未能辨認出疑犯樣貌。

控方又稱,被告涉捲入上周另外兩宗將軍澳非禮案,19及16歲少女分別報稱在將軍澳行人隧道及小巴站被人揑胸,警方將安排二人與本案事主一同進行認人手續。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再訊,等候法律意見及認人手續,准許被告保釋,但要求他到警署報到及不得離港,並指出他身為警察,或有能力得到女事主資料,警告他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被告昨與一名男友人交換上身衣衫,與多名健碩男友人一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其間有人大聲用粗口喝罵記者︰「影乜×嘢呀」。早前報道指出,該警長案發日休班後與友人消夜,帶醉步行回家時疑「發酒癲」,突胸襲女途人。

【案件編號︰KTCC3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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