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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逃犯新模式 將掀骨牌效應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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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3日 05:59
2011年07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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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賴昌星的遣返,分析人士認為將開創中國追緝外逃西方國家逃犯的新模式,產生連鎖效應,仍然在加的中國貪官,很可能一個接一個遭到遣返,一改加國「中國逃犯天堂」的形象。

加拿大消息人士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仍在加的中國經濟逃犯李東哲兄弟和高山夫妻,被遣返的危險提高了。李氏兄弟和高山夫妻被指合伙從中國銀行黑龍江一個分行捲走8億存款,出逃加拿大。

專家:新例仍缺震懾力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訴教研室主任洪道德說,中國通緝犯潛逃的國家和地區,大部分都與中國無引渡條約,中國以往對他們都是採取「勸返」方式,賴案則為中國追捕逃罪提供了新的解決模式。他說,案件對爭取讓外逃犯歸國,接受中國法律審判,「將會起到連鎖反應」。

不過,洪道德說,遣返不判死刑,外逃等於獲得免死牌,此例仍缺震懾力。他說:「最好辦法是如何防止出逃,一旦外逃成功,只能說明司法的第一步就已經失敗了」。

少引渡協議多勸返貪官

資料顯示,在發達國家中,目前僅有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澳洲4國和中國簽訂引渡協議。中國曾多次要求與更多西方國家簽署引渡協議,但大部分西方國家出於對中國司法和人權狀况的保留仍較猶豫。在賴昌星之前,從未有引渡條約國家回國的貪官,都是採取「勸返」的模式。2004年美國遣返的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是在中國承諾最多判囚12年後,才自願回國的。

加拿大法律體系重視疑犯權利,難民、移民申請較為寬鬆,而且在引渡或遣返的過程中法律程序繁複,被稱為「中國逃犯天堂」。事實上,加拿大甚至曾因為美國仍存在死刑,而拒絕引渡連環殺手吳志達,引起美國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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