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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女通宵企走廊 父母認虐兒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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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3日 05:59
2011年07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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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9歲女童因遲了回家,晚上被父母罰站在家門走廊外逾4小時,直至凌晨2時才被看更發現並報警,女童父母昨承認虐兒罪,雙雙被收押等候判刑。至於女童昨獨自聽審後,便交社署人員照顧。

兩名當散工的被告現年分別44歲及35歲,與9歲女兒同住青衣長宏邨。女童昨亦有到庭,獨自坐在公眾席聽審。

辯方求情稱,事發後社署已介入事件,兩被告已從改進課程中,學習如何與女兒相處。

辯方又指出,兩被告一時衝動犯案,但裁判官指二人並非初犯,只是沒有讀出完整案情,加上女童由晚上9時半站立至翌日凌晨。案件押後至8月8日,等候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出,看更於今年5月31日凌晨2時發現女童在住所走廊站立,揭發兩被告由5月30日晚9時半起,罰女童站立走廊已逾4小時。兩被告疑因女童遲回家,故不准女童返家,罰她站立門外。

【案件編號:TWCC1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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