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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者促落實「社區治療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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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4日 09:29
2011年07月24日 09:29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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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葵盛東邨去年5月發生精神病漢發狂斬死鄰居慘案,令人震驚,但有照顧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10多年經驗的義工指出,多年來僅遇過一兩次病人突然發狂舉起椅子的驚險情形,而與康復者交朋友,愈早洞悉其異常,愈能減低危機。醫管局去年8月建議設立強制的「社區治療令」,精神病康復者及照顧者均認為並非壞事,期望能加快實踐。

義工﹕康復者人際佳減復發

義工李麗珍自1995年已開始照顧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由一開始帶着恐懼,漸漸摸索到與病患者的相處模式。「很多時精神病患者怕人,多於別人怕他們」。接觸無數嚴重及輕度病人,但搜腸刮肚,她僅憶起一次到服務中心跟患者及康復者玩遊戲時,其中一人忽然心情不好,舉起椅子欲扔向她,立刻被義工制止。

李麗珍認為,愈是了解精神病患者,愈能洞悉精神病人的異常,維持良好人際關係圈的康復者,復發機會亦較低。

醫管局去年8月建議設立「社區治療令」,立法指令精神病人重返社區後,需定時覆診及參與社區活動,又建議訂立溝通平台互相通報病人情况等。李麗珍及另一義工Paul贊成這一安排,認為透過強制的定期治療,可及早洞悉較高風險的精神科病人行為異常。

阿芳20多年前曾因工作壓力患上精神分裂,近年復發,不時出現思覺失調徵狀。作為過來人,她頗贊成強制的「社區治療令」,「患病時不懂表達,思想混亂,直到入醫院」,有時甚至會因幻覺而感到悲觀,一度想過自殺。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林新強認為,相較昔日把所有嚴重精神病患者送院「隔離」,協助精神病患者融入社區是大勢所趨,而返回社區後執行強制治療值得參考。香港律師會今日會在奧海城舉行相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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