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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李寶安不熟製作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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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6日 05:59
2011年07月2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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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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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訊期間,陳志雲先是被上司、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以強硬態度指「無綫員工不可有另一個身分」,繼而被下屬、無綫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指「賣藝人豬仔」。陳志雲備受兩人夾擊後,昨透過代表資深大律師反攻,批評李寶安對公司事務「不熟悉」、「不問不理」,更指樂易玲所說的只是空談。

指李說法有誤導成分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在結案陳辭時指出,陳志雲以哪個身分接外間活動,即使在無綫內部亦有兩個不同理解,據陳的現任上司李寶安認為,無綫可指派陳擔任幕前工作,惟李後來亦承認若陳拒絕指派,無綫亦無權逼他;但事實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無綫有指派陳主持倒數活動中的《志雲飯局》。

謝續指出,雖然李不斷強調無綫員工只得一個身分,但以無綫過往的做法,在文件上及現實中卻有不同的情况出現,可見李的說法實屬個人意見,更指李對無綫藝員及製作的運作並不熟悉,「身為無綫的高層,說法既不真實並有誤導成分」。

謝指出,事實上外界一直接受陳志雲以名人身分出席活動,這點亦獲陳志雲的前上司陳禎祥認同,陳禎祥知道陳志雲多次出席外間活動亦有收酬勞,但他從沒有反對,甚至連書面的批准亦不用,顯示內部守則對無綫高層來說,是形同虛設。

謝更指出,不能因一夜間人事的調動,在沒有警告及通知的情况下,令陳志雲喪失主持《志雲飯局》的私人身分。

法官昨亦質疑,無綫內部當時的理解是由奧海城邀請陳志雲出席倒數,無綫不會天真的相信陳志雲沒有收錢。謝隨即附和,批評李寶安不理解整個製作,更指李作為高層,卻採取不理不問不跟進的態度,亦沒有出席例會或是閱讀相關報告。

反駁樂易玲 指「撐場」沒規則

對於被下屬樂易玲直指「賣藝員豬仔」,陳志雲則透過謝反駁,指一來自己不知道思潮賺得30萬贊助費,二來所謂的「撐場活動」實沒有規則可言,樂所說的「只會批准不涉商業利益的撐場」這點純是樂的個人意見。事實上樂過往亦有率領一眾藝員陪同「六叔六嬸」到涉商業利益的場合撐場,謝認為這顯示所謂「撐場」只是視乎提出者的「級數」,純是「畀面」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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