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醫療廢物管制 下周一實施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6日 06:00
2011年07月26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醫療廢物管制計劃將於下周一(8月1日)起實施,醫療廢物產生者須安排持牌廢物收集商,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到環保署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作妥善處置,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

處置收費每公斤2.7元

在計劃下,廢物收集商或處置設施經辦人必須向環保署申領有效牌照,位於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醫療廢物,收費每公斤約2.7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醫療廢物可能帶有傳染性物料和利器,有潛在危險。計劃確保有關人士處理和管理醫療廢物時,必須特別小心謹慎,減低對公眾健康構成危險或對環境造成污染。有關規管條文載於《廢物處置條例》、《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及《廢物處置(醫療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任何人不遵守規管條文,例如無牌收集,或未有妥善處置醫療廢物即屬違法。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