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骨灰及金塔位供應長期不足,本報發現有石廠魚目混珠,濫用本來只供原居民免費安葬的大埔三門仔山頭,非法安葬「非原居民死者」,藉此圖利。不少山墳都未有刻上許可證編號,令真假原居民山墳難辨(見另稿),各界關注骨灰龕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促請當局加強執法,免縱容非法山墳破壞地貌及增加山泥傾瀉風險,影響公眾安全。
由大埔三門仔通往馬屎洲的山徑一帶的山頭,是全港500個原居民殮葬區之一,非原居民葬於上址即屬違法。謝世傑比較過地政總署2007年及近期拍攝的高空照片,估計4年之間上址山墳激增三分之一,現時山墳逾200個,狀甚可疑。
石廠:8萬元可冒身分落葬
記者早前與謝氏同行,見上址多個山墳正在趕工或擴建,斜坡上不時見到新翻起的黃泥,雨中山徑濕滑難行,令人擔心會否增加山泥傾瀉風險。這逾200個背山面海山墳,不少面積達6至700平方呎,但部分山墳除沒按政府規定刻上原居民殮葬許可證編號,墓上甚至只簡單刻一個姓氏,死者全名相片全欠奉,無從核實身分。
大埔民政處數字顯示,08年至今聲稱是原居民而獲准葬於三門仔人數,由2008年的13宗漸增至2010年的16宗,但本報獲悉這些個案部分涉及非法冒充原居民。記者曾按山徑的廣告牌致電,查詢非原居民能否葬於上址,石廠一男負責人回應稱,若肯付約8萬元(連起骨建墓)便有辦法,他解釋,可以疏通村內有勢力人士,向政府訛稱死者是上址原村民,令民政處發出殮葬許可證。
地政食環:未收到投訴
但他暗示,政府可能會查核,若申請者的親屬有漁牌(證明是漁民)、又或能夠提供區內村民合照會較好辦。但他着記者毋須擔心,自稱過去多年已曾多次協助非原居民安葬上址。
地政總署及食環署回應時表示,近年沒收過三門仔非法山墳的投訴,若有投訴便會跟進,先由大埔地政處確認山墳是否已領有原居民殮葬許可證,若沒許可證,會交由地政處或食環署執法。大埔民政處補充,欲把先人殮葬於原居民殮葬區,申請人須提交法定聲明,再由鄉委會主席或村代表發出文書,證明死者是原居民。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有人謊稱先人是原居民,可能觸犯偽造、使用偽造假文書及發假誓罪名。
明報記者 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