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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肛交可囚終身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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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9日 05:59
2011年07月2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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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首次發現有13歲男童從事援交活動,其客人更是有男有女。律師黃國桐表示,任何男子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即使雙方同意亦屬違法。按《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今年5月25日,44歲男子林德權因兩項肛交罪成,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68個月。林透過同性戀網站結識13歲男生,以500元利誘他肛交,再經男生介紹同齡好友進行性交易,終於定罪。

製兒童色情照 最高囚8年

警方揭露有少年男女被不法之徒拍下裸照,繼而操控他們援交接客,否則就在網上公開。黃國桐指出,管有照片者可能干犯製作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法例規定,若相片主角不足16歲,拍攝或上載照片者最高可判監8年及罰款200萬元。

黃國桐指出,案中被告除了會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刑事恐嚇」等罪,嫖客亦可能犯法,因為若按《刑事罪行條例》,任何男子若與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可被判監5年;若與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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