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於今年4月爆出嚴重的內部涉嫌貪污案,被視為「明日之星」的首席調查主任阮律文被拘捕。據了解,阮律文雖然未有正式被落案起訴,但原來已遭「炒魷」,廉署已中止與他的聘用合約。
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現年約40歲的阮律文,被捕前是廉署執行處B組主管,在今年4月下旬被廉署內部的調查及紀律組拘捕,懷疑他涉嫌違反貪污法例,是廉署過去30年來涉嫌因違反貪污條例而遭拘捕的最高級廉署調查人員。由於阮於過去10年來,一直是被廉署內部重點栽培的明日之星,故案件震動紀律部隊,對廉署內部人員打擊很大。
案發後,廉署一直沒有公布阮律文涉嫌的貪污罪行,案發至今阮律文亦未曾被落案起訴。據了解,廉署已中止與阮的僱傭合約,換言之阮律文已被廉署「炒魷」。據廉署通訊錄顯示,阮原來所負責的組別,已改由另一名首席調查主任帶領。
品格操守不合廉署工作
廉署調查人員傳統以來均是以合約制的模式聘用,除非調查人員品格操守有問題,否則每三數年均會自動續約。據悉,今次案件中廉署已認為阮的品格操守上,不再適合於廉署工作,並賠錢以中止其合約,而有關阮律文的事件亦已曾向監察廉署運作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匯報。
一般而言,根據「服務條件備忘錄」,廉政專員可於任何時間中止一名廉署人員的服務,惟須給予有關職員3個月通知或一個月薪金代替有關通知。另外,根據《廉政公署條例》第8(2)條的定,廉政專員如信納中止一名廉署人員的委任是符合廉署利益,即可中止該人員的委任。
阮律文遭解僱的消息,近日已在廉署內流傳,但不少人員至今都無法得悉阮律文突遭拘捕及中止合約是基於什麼事件或理由。有熟悉廉署運作人士稱,在廉署的運作機制下,身為首席調查主任的阮律文,根本難以隻手遮天改變個案調查或有關起訴,而很多個案的調查報告均由高級調查主任撰寫,而首席主任只會給意見,起訴與否必須請示執行處處長級人員。
曾調查程介南陳裘大案
擁有大學學歷的阮律文於1998年加入廉署,甫加入數年便被挑選為重點栽培調查員,08年已晉升至首席調查主任,月薪達9萬元。他曾參與調查的個案,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的以權謀私案、公屋短樁案、房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貪污案。2009年,他更獲委為廉署第四屆國際反貪會議總監。
明報記者 曾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