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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錯為8歲子買壽險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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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30日 21:59
2011年07月30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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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0年前東涌居民李女士一心以為替8歲兒子買下「教育基金」,可以令兒子升學時無憂。不過,李女士近日欲取回基金投資時才赫然發現,當年所購入的原來是一份受益人不明、受保人為其8歲兒子的人壽保險。李女士昨日在區議員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投訴涉事保險公司的銷售員蓄意誤導,並已向保險業監理處投訴。

保險業監理處發言人昨回應稱,正了解有關投訴。而涉事推銷員所屬的大新人壽發言人昨表示,如保監處調查事件,會按正常程序作出調查。

指銷售員誤導

居於東涌的李太表示,10年前兩名自稱來自大新銀行集團的女經紀,上門向她推銷保險計劃,並強調該份是為學童準備的儲蓄計劃,每年儲蓄約3500元,供10年可取回3.5萬元本金,更有可能取得萬多元分紅,遂簽約購買。

不過,李女士於今年6月份致電查詢取款事宜,才獲告知10年前簽下的是一份為當年8歲的兒子投保的終身人壽保險,若現在斷供只能取回26,000多元。

保單有「人壽保險」字眼

就記者所見李女士所簽保單,左上角有枱頭列出為「人壽保險要保書」,但文件中「教育保障」一欄旁亦作「ˊ」號。

協助李太處理投訴事宜的離島區議員鄧家彪認為,文件上印有「教育保障」是蓄意誤導,促請當局制定規管保險公司於推銷文件及保單上的用詞,避免誤導及混亂。

他指出,人壽保險一般是由具經濟能力的成年人購買,以保障家人不會因供款人突然離世而頓失家庭經濟支柱,他直斥為8歲小童買人壽保險是不合邏輯。他亦指出,作為人壽保險,保單上亦沒有說明誰是受益人,只寫上「合法人」,做法不當。

李女士補充,保險文件是以英文作準,而她根本不懂英文,因信任經紀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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