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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屯門富健花園幼稚園校舍業主,獲地政總署批准補地價逾400萬,改作零售商業用途,屯門區議會工商業及房屋委員會召開會議跟進,進一步揭發改變校舍用途與屋苑公契牴觸,法團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提出司法覆核,推翻地政總署決定。
有份協助富健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的屯門區議員陳樹英昨在會議上指出,公契指明幼稚園須按整體物業份數,交526份管理費,而校舍不計入屋苑的實用樓面面積,質疑地政總署批准今次改變用途的決定是否合法。
憂無法收管理費
她續稱,幼稚園將改作超市與屋苑公契牴觸,若修改公契須全體業主同意,擔心法團日後無法向租用校舍經營超市的公司收取管理費。另外,過往地政總署亦曾因居民反對而拒絕申請,事件中地區代表均表態反對,質疑今次地政總署執法雙重標準。
富健法團顧問助理馮卓奇昨指原業主在2007年8月提出申請,地政總署至08年7月才批准申請,其間地政總署應有充足時間諮詢區議員。另外,法團在08年4月期間,曾向民政處提出更多反對理據,批評民政處沒有代為反映意見。
地署﹕已按程序諮詢地區
出席會議的屯門地政處行政助理(地政)周嘉德表示,私人改變土地用途等不涉及民生,但地政總署仍按程序先諮詢地區和其他政府部門後,交地政會議討論批准,現時幼稚園已改作商業用途,認為事件已經完結。他補充,地政會議充分考慮各方意見才作決定,並備悉改變土地用途後與公契條款不符,稍後將再就事件諮詢律政司意見。
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趙錦珍稱,未來區議會換屆期間,如有需要,會邀請區議員以個人身分就地區事務表達意見,避免因換屆出現諮詢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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