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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會醫院和養和醫院,今年1月和7月先後有病人在接受治療期間,懷疑發生醫療事故但醫生未及時搶救,導致兩人死亡,惟衛生署指個案不屬「嚴重醫療事故通報機制」類別,沒有要求院方主動呈報,直至浸會醫院事故苦主向署方投訴後,署方調查才發現,該院在緊急情况處理上過度依賴人為判斷,已指令院方檢討及改善機制。
浸會醫院今年1月有一名患有腸癌的女病人,入住準備接受手術期間,突然腹痛、嘔吐及大便出血,護士只按醫生指示為女病人處方藥物,並無召醫生到場救治,結果女病人翌日血壓驟降及呼吸困難,並證實腸穿併發腹膜炎,數日後不治。女病人家屬質疑她枉死是醫院及醫生失誤所致。
兩人死 衛署指不屬通報類別
不過,浸會醫院一直沒有將上述事故向衛生署呈報,署方則指出,接獲病人家屬投訴調查發現,投訴主要涉及醫護人員專業判斷,個案不屬嚴重醫療事故通報機制的類別。然而,他們審視浸會醫院有關程序後,認為醫院須加強在危急處理方面的培訓及臨牀指引和審核。由於死者是在醫療程序後身故,個案已轉介死因裁判庭。
至於養和醫院懷疑醫療事故則在上月發生,一名77歲姓張的女病人,在上月9日進行植入腹膜透析導管手術,以便日後洗腎,但疑因手術出問題令女病人陷入「休克」,但當時並未有駐院醫生為病人急救,掛單主診醫生在8小時後才到場,但女病人在6日後亦告死亡,家人質疑院方失誤導致病人死亡。
養和﹕病人穿腸無關手術
養和醫院則表示,該女病人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手術後被送往深切治療部,按照深切治療部觀察報告指出,該病人為「倦睡」,而非「昏迷」或「休克」。因病人7月9日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手術後,至7月13日均能以腹膜透析洗腎,她在7月14日穿腸與手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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