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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對聯洲國際3名涉嫌犯失當行為的前執行董事黃偉光、李嘉渝及植浩然作出取消資格令及賠償令。證監會尋求法院頒令3人出任董事的資格,以及下令他們賠償聯洲國際的損失,估計總金額為21.3億元。
證監會指出,根據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對聯洲國際若干應收帳款進行的獨立評審,截至07年9月為止,聯洲國際合共25.5億元的應收帳款的可收回性似乎令人存疑。證監會認為,上述3人致使或批准聯洲國際進行有關交易並支付大量資金之前,沒有進行適當查詢及盡職審查,導致或准許聯洲國際的資金被誤用,令該集團蒙受不必要及不合理的虧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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