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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屋宇署自4月展開巡查劏房行動,至今巡查48幢樓宇約700間劏房,但只有約100間能夠入屋檢查,入屋比率僅約14%。署方表示,至今共發出15張清拆令,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提出修正,否則會檢控,最高罰則是監禁。
發15清拆令 無視可監禁
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表示,署方以入屋巡查1300間劏房為今年目標,雖然至今只巡查近100間,但有信心能於下半年加快完成。
他又稱,房署人員昨日經詳細考慮,才引用《建築物條例》第22條,由警方陪同破門進入土瓜灣兩個多次未能聯絡業主的劏房單位。署方指日後會建議修例,先向法庭申請手令,獲授權入屋巡查,平衡私有產權和公眾安全。
區議員﹕應先宣傳教育
九龍城區議員尹才榜認為,若署方事前有警告,業主有責任協助,但認為署方若只是為巡查,又未有實際行動處理劏房問題,反會令居民擔心家居安全和私隱,「應該對公眾有良好宣傳及教育才入屋,以免市民認為署方濫用條例」。他指土瓜灣區一街已有10多幢唐樓、近百間劏房,署方巡樓時必須審慎研究條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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