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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裝修工於2006至2010年間,趁與當時11至15歲的女兒獨處家中,以「身體按摩」為藉口,四度伸手入衫摸其乳房及私處,至今年初女兒向班主任揭發事件。獸父昨承認4項非禮罪,裁判官直斥其罪行實為社會所不齒,須重判為事主申冤。
四度非禮
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看管。現年41歲的被告有一次案底,被控於06年9月1日至去年7月31日間,4次在青衣長青邨家中非禮女兒X。辯方求情稱,被告是負責任父親,因一時衝動、生理需要而犯案。又指他坦承控罪,請求輕判。
暫委裁判官覃有方直斥被告非禮家人是加倍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更表明會判處被告監禁以收阻嚇作用,表達社會對其罪行的不齒及痛恨,並為事主所受痛苦申冤。
案情透露,被告趁與X單獨在家時,第一次先用右手撫摸其左邊乳房,其後三度趁X在客廳沙發上看電視及進入X睡房,隔着T恤及伸手入衫撫摸其胸部,並脫去她所有衣服後用手指觸摸其私處。X曾捉着被告的手,着他停止,但不得要領,她其後返睡房哭泣,直言憎恨這種猥褻行為。
X於今年1月向班主任投訴,班主任將事告知學校社工,社工通知X母及報警。X母曾質問被告,他點頭承認曾撫摸其乳房。被告於1月17日被捕,警誡下否認控罪,聲稱只是於X要求下替她做身體按摩。
【案件編號:FLCC1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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