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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1月出任監警會秘書長的朱敏健,是監警會制度成立以來首位具刑事調查經驗的秘書長。曾任職至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的朱敏健坦言,處理投訴警察個案的難度與處理貪污案可謂「各有千秋」,過去刑事調查只需直接依法辦事,而處理投訴警察個案則無論於法理上,以至情理上也要服人,才是挑戰所在。
前廉署高層 偵破大案
朱敏健「過檔」監警會前,在廉署任內曾偵破多宗大案,包括八十年代的佳寧案、稅務局前局長單羅玉蓮騙取津貼等,更一度兼任防貪處處長。
對外間認為廉署出身的朱敏健,負責監察警方工作最合適不過,具32年反貪經驗的朱敏健坦言,由於本身是執法人員出身,故時刻也要提醒自己不能對執法人員「太同情」,無論對市民及執法者,也要做到持平。
調查背景令朱敏健習慣了看前線執法人員「調查中有否甩漏」,故於投訴警察個案「敏感度」會較高,很自然地會逐個步驟去看警方做法是否合適、調查程序是否符合案件性質等。
上任半年,朱表示與監警會同事合作良好,亦留意到隨着工作擴充,寫字樓空間已不敷應用,出現調查檔案堆滿辦公室通道的情况,故該會近期已決定在現在的寫字樓大廈內,額外租用半層空間,以應付未來的發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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