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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籲上市公司 及時披露敏感消息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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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0日 05:59
2011年08月10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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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面對環球股匯波動、信貸市場緊縮等不明朗因素陰霾,港交所(0388)昨日提醒上市公司,披露股價敏感消息需及時,尤其在市場反覆波動時,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財務表現及財政狀况的資料較為敏感。

港交所對上一次向上市公司作出類似提示,要追溯到2008年10月,金融海嘯爆發後,港交所提醒發行人有責任持續監察其業務表現及財政狀况。港交所昨日登載於其網頁、致上市公司的函件表示,所有上市公司理應檢討近期在股票和信貸市場發生的事件,會否對其財務表現或預期業務表現構成重大影響,如有影響應即時通知投資者。

該函件亦列載題為「有關近期市場情况及上市發行人的披露責任」的連結,以提醒上市公司須履行《上市規則》適時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責任。

該函件指,香港及其他地區近期的經濟發展,包括股市價格暴挫、匯率波動、全球信貸市場緊縮、公司倒閉,以及市場普遍對經濟信心下滑等等,均可能對上市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與其他業務的營運、財務表現又或其對本身財務表現或財政狀况的預期有不利影響。

港交所續稱,每當市場反覆波動時,市場對所有涉及上市發行人、其附屬公司及其他業務的財務表現及財政狀况的資料,不論是正面或是負面資料都較為敏感,遂提醒上市公司在評估有關資料是否股價敏感資料時,均應考慮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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