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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補習教師涉堂上非禮女童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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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0日 09:29
2011年08月10日 09: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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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補習教師涉在有近10名學生的補習社教室內,公然作出11歲女童作摸胸、摸乳頭、用下體磨背等非禮行為,他昨就3項非禮罪受審。女童供稱,過去幾年已遭被告非禮逾10次,雖曾向母親投訴,卻只獲一句「下次佢再摸就叫佢唔好摸」回應。

向母投訴 「叫下次唔好摸」

被告賴顯麟(65歲)被控3項非禮罪,他涉於2009年6月1日至今年3月3日期間非禮女童X。X自小二起在油塘中心嘉華商場的「10A教室」補習。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09年暑假某日,站在X身後指導她數學題時,突伸手入X衣服內摸其乳頭2至3分鐘,又以其下體緊貼X背部。當時教室內有約6人,X表示當時在場一名友人以驚訝表情看着她,她即以口形對該朋友說「佢摸我」。事後X數次向其母投訴,但X母未有為她報警,並拒絕X不想補習的要求。

當眾摸胸下體貼背

同年一次補習時,X揉眼表示眼痛,被告見狀即提議「我哋落去睇竹,對隻眼好啲」,被告所指的原來是地盤的竹棚。被告其後帶X到商場內樓梯間擁抱,並與她「面貼面」,後來因有途人經過而住手。

直至今年3月3日,被告再次在有12名學生在場的教室內,隔着X的校服摸其胸部,又以下體貼着X,X感不舒服及驚慌。X返家告訴母親,X母僅說「下次佢再摸就叫佢唔好摸」。辯方昨披露,X母平日經常與街坊打麻將耍樂,X亦指不太信任母親。

翌日,X告訴校內一名女老師及社工,社工代為報警始揭發事件。被告於警誡下表示「我冇搞過佢」。

不過,辯方指由於被告對X兇惡,又不滿她功課做得差而責罵她,故X企圖冤枉被告;又指X為引起母親關注才指遭被告非禮,惟X一一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1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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