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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教師與女友分手後威脅發放對方的裸照,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成,辯方求情指出,原來被告會跟女友結婚,但其母親及女友的父親先後患上癌症,令被告壓力倍增,望能予以輕判。
被告嚴毅(31歲)另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則因表證不成立被撤罪。裁判官認為,相信被告在發出文字時,必有令X受驚的意圖,從而令對方屈服,故裁定他刑事恐嚇罪成。
稱母患癌求輕判
辯方求情時表示,X已接受被告透過其代表律師的道歉。而被告母親早前證實患末期乳癌,以致不良於行;被告與女友原定於今年結婚,惟因案件及未婚妻父親患癌,令婚期無限期押後,被告於過去半年間備受壓力,今年5月起更需就情緒問題求醫及服藥。
辯方又呈上被告所任教中學的學生聯署信件,證實被告受人愛戴的教師,被告亦大有機會失去工作,望能判以非即時式監禁。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其間等候背景、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
【案件編號:KCCC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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