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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李忠民個案一直有精神科醫生和社康護士跟進,即使事發前其行為已令街坊人心惶惶,醫院卻並未有發現其情况嚴重,致有去年2死3傷的慘劇發生。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現時精神科門診的診症時間一般為5至8分鐘,其間醫生要完成開藥方、問診、記錄等程序,難免不夠時間深入評估各病人及其家人、出現「走漏眼」情况。
控方指出,被告自2000年被診斷患精神分裂,同年他因斬傷妻子被判囚,曾入住小欖接受治療,他出院定期往精神科門診覆診,與精神科社康護士和醫務社工定期會面。被告在2002年至2004年病情一度穩定下來。但至2004年9月,被告滋擾鄰居和房署職員,需入住葵涌醫院,至翌年6月才出院,並被調往入住涉案葵盛西邨。
家門外裝閉路電視避上門醫護
被告認為自己當年需要入院治療,是由於社康護士呈交對他不利的報告,自此對社康護士十分抗拒,他更在家門外安裝閉路電視,以防醫護人員入屋。至去年被告仍每月覆診,事發前最後一次在4月22日,當日醫生認為其情况沒有改善,把原本5周覆診一次改為3周,被告下一次覆診的預約是5月13日,即案發後5天。
李誠表示,像李忠民般的精神病患者,因恐怕有人對其不利,又怕被要求入院治療,醫生更難診斷,「精神病愈嚴重,患者愈與現實脫節,覺得自己沒問題」。患者或會因為不相信醫護人員,刻意隱瞞其病徵,醫生在短短數分鐘的門診時間內,或未能及時發現其病情嚴重。
身為精神科醫生的立法會議員潘佩璆亦認為,即使臨牀醫生亦難以判斷患者日後會否做出暴力行為,但他認為如病人屬「高危」,應小心處理。就案中被告而言,根據經驗,潘佩璆認為李屬高危病人,且他經常拒絕讓精神社康護士到訪,實難以觀察其精神變化,按道理應要求他入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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